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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网讯 美国众议院(HouseofRepresentatives)日前通过的专利改革法案,一般大型电子厂商都表示赞许,个人发明者却多所批评;针对这项可能会为许多方面带来中等程度冲击的法案,美国国会仍会继续完成立法。 英特尔(Intel)知识产权策略副首席顾问DavidSimon指出:“这项法案在过去十年投入了庞大人力与时间,我们认为,众议院所通过的法案更进一步改善了今年稍早参议院通过的版本。”IBM首席专利律师MannySchecter表示:“我不认为我们的专利收购策略会(因专利改革法案)有改变;但我们预期,当市场上不合理的专利减少,我们可以不需要像现在这样自我防卫。” 一位企业家StevePerlman则批评:“这个已通过的法案并非有关发明的法案,而是一个权威、无知与冷漠的法案,就像那些导致金融风暴与大萧条的法案。”他为了旗下某家新创公司的基础专利(patentfundamental)等了8年。 美国国会在送出最终法案给总统奥巴马签署之前,必须先协调参、众两院法案内容的歧异;目前不清楚立法程序还需要多少时间,或是在过程中会有什么样的变化。 “人们已经为这个法案付出很长时间,所以它有很大的机会可获得通过;但其中的债务上限(debtceiling)议题,可能得花上一番工夫。”BrinksHoferGilson&Lione律师事务所的专利律师暨合伙人AllenBaum表示。 美国专利改革法案中最具争议性的部分,是将原本的“发明优先(first-to-invent)制”改为“申请优先(first-to-file)制”,旨在与大多数世界其它国家的专利制度一致化;但像是Perlman那样的个人发明家警告,此举可能会引爆专利申请潮,而且大企业将占据优势。 对此IBM的Schecter表示,改采“申请优先制”对该公司的专利申请策略不会有实质上的影响:“我们并不会因此增加或减少申请案,或是改变提出申请案的做法。”IBM在过去18年来,每年都是取得最多美国专利的企业。 IBM与Intel都表示,美国每年上百件专利申请案中,只有约70件会产生谁是第一个发明者这方面的争议。专利律师Baum则认为,各家企业会因此思考如何以更快的速度提出专利申请:“拥有更多资源的大企业会占据优势,但目前制度对小公司一样不利。” Baum解释:“在目前的制度下,小型企业与个人发明家要提出纪录证明他们的发明优先,是很困难的;举行干预听证会(interferencehearing)的代价非常高,很多小公司宁愿自己认输。”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