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弘毅网!本网站现已开通校园用户注册,校园用户仅限合作校园IP段内注册!已注册的校园用户账号可于校外免费访问本资源库!

文章列表

工商财税

当前位置:主页 > 创新创业 > 小微企业 > 工商财税 > 正文

私营企业开业条件

时间:2015-10-03 10:45 作者: 来源: 人气:

   人员条件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私营企业:

  一、农村村民;

  二、城镇待业人员,包括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指个体工商户业主,含个人合伙的合伙人;

  四、辞职、退职人员,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辞职、退职人员;

  五、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主要包括:

  1、离、退休人员

  2、停薪留职人员

  3、符合国家规定的党政机关、团体离退休人员

  4、企事业单位优化组合后的富余人员

  5、其它符合条件的人员

  注: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资金条件:

  私营企业申请的注册资本数额须符合国家规定,与企业实有财产相一致,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人民币,下同)

  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三十万元,

  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十万元。

  保持一定数额的自有流动资金:

  生产性公司不得少于十万元,

  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不得少于二十万元,

  以零售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不得少于十万元,

  咨询服务性公司不得少于五万元。

  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不得少于三万元,目前最低要求是1。2万。

  场地条件: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并与企业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

编辑 陈迎利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