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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一年一度发放年终奖的时候,知道拿年终奖最痛苦的事吗?不是你的奖金比别人少,而是你的奖金比别人多,但领到的钱比别人少。 这不是说笑话,因为年终奖在计算应该适用的税率时会出现一个临界点,只要超过临界点,不管超过多少所对应的税率就会发生变化。今年9月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相比去年,这些临界点发生了变化。 发年终奖有个临界点 “对于年终奖的发放,很多企业没有充分重视员工的实际利益,往往出现‘多发少得’的情况。”杭州联信税务师事务所高级会计师钱晓辉举了个去年的例子:某单位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其中一个员工是24000元,另一个是25000元,按照旧的个税法来算前者缴税2375元,后者却要缴3625元的税,“这样算下来,后者的年终奖名义上比前者高出1000元,但要多缴税1250元,到头来实际拿到手的钱比前者少了250元。” 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两人个税所对应的税率发生了变化。按照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雇员年终奖适用于哪一级的税率是根据年终奖除以12个月的商来确定的。按照旧税法,24000元除以12刚好是2000,从属10%的税率,而25000元除以12已经超出2000,对应的是15%的税率。 但随着金额的增加,增加税额和增加的奖金之间的差会越来越小,直到两个刚好相抵。之后又重新回到奖金增加的幅度大于纳税额提高的幅度的状态,即多发奖金税后也能多得。 “这就相当于年终奖的一个陷阱,在一个区间内多发奖金反倒是得不偿失的。”钱晓辉说。 新个税“设”的6个陷阱 按照钱晓辉的测算,旧税法因为有9级税率,产生了8个年终奖“陷阱”,最低一个临界点是6000元(见表一)。 今年9月新个税法实施后,税率由9级缩减为7级,最低一个临界点变为18000元(见表二),“陷阱”也相应缩减为6个,也即6个奖金区间,分别是:[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以最高的一个区间为例,如果年终奖是960000元,应交税330495元。如果年终奖是960001元,应交税将会达到418495.5元,两者相差88000.5元。在这个区间里直到年终奖增加到1120000元,才会刚好出现多发年终奖实际也会多得的情况。 钱晓辉说,这些恒定的区间是针对年终奖发放当月员工工薪达到3500元时的情况,如果员工工薪没有达到3500元,计算时要先拿出一部分年终奖补足当月工薪,然后再算应交个税。比如年终奖为24100元,当月工薪为3400元,计算时先用年终奖的100元补足工薪,按年终奖24000元征税。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