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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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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免抵退税”(2)

时间:2015-10-03 23:50 作者: 来源: 人气:

    借:主营业务成本;(反映“进项转出”进入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

    贷:应交税费用——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反映““进项转出”税额)
    五、免抵退税与企业收益

    假设企业生产销售雅鹿羽绒服10000万元(不含税),该批服装材料采购成本5000万元,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2000万元,销售项税和进项税分别为1700万元和850万元,征税率和退税率分别为17%和15%。

    1、内销收益:

    (10000+1700)-(5000+850)-2000-(1700-850)=3000万元

    说明:1700-850=内销货物应交增值税额

    2、出口收益:

    (1)现金:10000-(5000+850)-2000=2150万元。

    (2)债权: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850-200=650万元,即,“名义出口退税”额10000*15%=1500万元与“名义留抵税额”850-10000*2%=650两者孰低金额。其中,10000*2%为“进项转出”额。

    (3)合计收益:2150+650=2800万元。

    3、内销与出口(外销)比较:本例中,外销货物购货方需支付总价款为10000万元,而内销货物购货方需支付总价款为11700万元(即:10000+1700),这样可以鼓励外方购买中国产品。但对于国内企业来说,相同的价格(不含税)出口收益反而比内销收益减少。要获得与内销同样的收益,必须提高出口价格。本例中,要保证同样的收益,出口价格应为10000/(17%-15%)=10204万元。

    4、理想出口收益:

    (1)现金:11700-(5000+850)-2000=3850万元。

    (2)债权: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850-234=616万元。

    (3)合计收益:3850+616=4466万元。

    从上可以看出,如果出口同样按内销含税价格结算,则企业出口收益大大高于内销,这是一种理想收益,实际上是做不到的。因为,外方对中国的免抵退税政策都有了解,他们不可能让中国企业独占免抵退税的好处。

编辑 卫香香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