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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第一烂尾楼案和解 开发商退私卖15套房款

时间:2015-10-04 00:52 作者: 来源: 人气:

  大学生创业网讯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10起民生案审理情况涉及农民工讨薪、房产交易等

  核心提示

  为提升法院的公信力,让司法服务和关注民生,昨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10起涉及民生的重大案件的审理情况。这10起案子分别涉及农民工讨薪、房屋交易和产权等方面的纠纷。这些案件涉及人数多,其中一些案件多年没结果。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认为:在涉及民生的案件当中要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充分保护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攸关的利益。这些案件的审结,不仅让当事人树立起对司法的信心,也给今后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提供了依据。

  其中比较具有典型意义的8起民生案件。

  案件:27名农民工在新乡讨薪案

  结果:拿到工资,顺利返乡

  该案涉及的27名农民工中,26人来自四川普格县,彝族。2011年3月,他们来到原阳县靳堂乡刘庄村连城砖厂干活。当年4月17日,砖厂给包括吉子有呷在内的27名农民工出具了一张32916元的工资欠条。吉子有呷等人要求砖厂支付3月、4月的工资,而砖厂老板认为,他曾多次借给农民工生活费,该费用已超过农民工的工资额。

  此案经仲裁裁决后,吉子有呷等人立即向原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砖厂收到仲裁裁决后不服,向新乡中院递交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

  考虑到吉子有呷等26名农民工家在异地,回家心切,新乡中院就地开庭审理此案。最终,砖厂老板表示愿支付工资。目前,此案已审结,27名农民工已拿到工资款顺利返乡。

  案件:濮阳51人讨要一间小平房

  结果:调解后三方握手言和

  高某某等51人系濮阳市粮油公司职工。2003年11月,濮阳市粮油公司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与51名职工分别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将第十三粮店的营业楼及东边小平房作为对51名职工的安置补偿。但粮油公司仅向51名职工移交了营业楼和部分小平房,余下一间小平房未移交,一直由粮油公司的退休职工李某某占用。51名职工向粮油公司和李某某索要未果,诉至法院,要求粮油公司移交房屋并赔偿损失37620元。

  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濮阳中院合议庭多次走访当事人,反复座谈、调解。最终,李某某以每月160元的价格租赁小平房。濮阳市粮油公司一次性补偿51人1万元。三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06年,洛阳某房地产公司与29名业主签订商品房预售协议,对房屋位置、面积、价款和付款方式等作了约定,并收取29名业主各1万元定金。2008年,因房价上涨,该公司通知29名业主,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协议。29名业主不同意,向法院起诉。案件一审后,当事人上诉到洛阳中院。二审中,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合同,房地产公司赔偿29名业主每人数万元损失。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