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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宏进诉今麦郎讨百万广告费 一审判付118万

时间:2015-10-04 00:52 作者: 来源: 人气:

  大学生创业网讯 与今麦郎方便面发生广告费纠纷,主持人方宏进被指合同诈骗,被河北警方控制,检方确定证据不足不予起诉后,方宏进追讨广告费。近日,海淀法院判决,今麦郎给付广告费118万。

  广告送央视播出未收到钱

  诉讼原告是澳卫时代广告公司(下称澳卫时代),法定代表人是方宏进前妻于红伟,被告是河北今麦郎的前身华龙集团。

  澳卫时代诉称,2007年,他们买断央视二套某栏目广告时段,今麦郎同意在此时段播出方便面广告,并提供新产品广告带及播出要求。同年5月1日到6月1日,澳卫时代为“今麦郎辣煌尚”和“今麦郎弹面”播出共50分钟广告,但今麦郎却一直未支付广告费。

  今麦郎否认有广告合同

  2008年,今麦郎和澳卫时代因上述纠纷诉至河北法院,当地法院以该案涉嫌刑事案移送公安。2009年10月,方宏进被河北警方网上追逃,拘留后取保候审。2011年9月,河北隆尧县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起诉(本报曾报道)。

  之后,澳卫时代将今麦郎诉至海淀法院。2011年12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今麦郎否认双方有广告合同或口头约定。

  一张“通知单”成为证据

  法院审理认为,今麦郎在2007年4月向其他广告代理商发出《广告换版通知单》,内容与发给澳卫时代公司的相同,可见今麦郎具有更换广告播出版本的意思,而原被告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从《广告换版通知单》内容看,双方存在播出广告的一致意思表示。

  法院认为,今麦郎从广告中获益应支付广告费,判决今麦郎给付澳卫时代广告费118万元。一审判决后,今麦郎提出上诉。

编辑 卫香香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