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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新房工人出意外 房主廖先生被判赔10万

时间:2015-10-04 00:52 作者: 来源: 人气:

  沙坪坝小龙坎,在街上等待业务的装修工。

  31岁的廖先生家住沙坪坝,在江北珠江太阳城有一套房子,去年11月份,廖先生和新婚妻子朱女士商量着把房子装修了,来当两人的新房。

  有过装修经验的人都知道,装修是件恼人的事情。在把装修材料买齐后,为了方便,廖先生夫妇就委托朋友给自己介绍了几个装修工人。和找专业的装修公司相比,这样花费要少很多,但是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情,却让廖先生夫妇后悔莫及。

  找朋友介绍装修工人

  在装修前,廖先生先找来了自己做装修生意的朋友余先生帮忙,在余先生的联系下,石匠、泥水工和电工陆续到齐,廖先生也放心的把自己的业主卡和钥匙交给了余先生。

  在朋友余先生的主持下装修进展得非常顺利,墙面粉刷、电路铺设、墙裙包口等前期工作很快就完成了。因为廖先生采用的是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按照事先的约定,廖先生支付给工人4500元的工钱。

  朋友余先生介绍的工人很不错,总体来说廖先生比较满意。接下来就是做木工了,廖先生想继续让余先生帮忙介绍工人。因为和廖先生的关系不错,余先生还专门找来了技术精湛的同乡老张来做。

  几天没去 木匠师傅死在新房里

  老张是长寿葛兰人,常年在主城承接一些装修的木工活,虽然技术不错,但并没有从事装修的相关资质,但为了图方便,廖先生夫妇根本也没有在意这些。

  因为余先生有事要去宁波,在老张装修时,余先生就把钥匙和业主卡还给了廖先生。12月4日,廖先生又把业主卡和钥匙交给了老张,因为工作很忙,他们也很少去新房。直到12月6日,他们接到了余先生的电话。

  电话里余先生告诉廖先生,老张的妻子已经2天没接到老张的电话了,很着急。听到这个消息,廖先生等人赶忙来到新房,眼前发生的一幕把他们吓得说不出话来:一根木料砸中老张的脖子,老张死了。

  随后赶到的江北警方确认,老张死于操作不当。

  家属起诉 法院判廖先生负30%责任

  尽管廖先生主动承担了2万元的丧葬费,但是前几天,他们夫妇还是被老张的妻子和儿子告上法庭,一起站上被告席的还有余先生。

  诉状上,老张的妻儿向廖先生等3名被告共计索赔39万多元。在法庭上廖先生说,他们是直接包工给余先生的,和老张之间并不存在雇佣关系,但是因为没有证据,法院并没有支持廖先生的说法。

  法庭认为,老张的死亡,是因为他自己的过失导致的,老张应该为此负责;但是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装修过程中,廖先生夫妇作为装修业主没有保证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没有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廖先生夫妇的选人有过失、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近日,江北区法院作出判决,廖先生夫妇应承担30%的责任,赔偿老张的家属10.2万元。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于2002年5月1日实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三条规定:“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编辑 卫香香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