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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草案:单位不存在职业病可申请救助

时间:2015-10-04 00:52 作者: 来源: 人气:

  大学生创业网讯 在职业病病人中有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的单位已不存在或因各种原因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修改中的职业病防治法拟允许他们向地方政府申请救助。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要保证职工在安全的环境下工作,如果职工出现了职业病,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致使职工失去了工伤保险提供的社会保障,则需用人单位承担职工的医疗和生活保障。 

  此前,卫生部部长陈竺在草案第一次审议时表示,有少数职业病患者无法享受工伤保险保障,主要是1996年工伤保险制度实行前,在小型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而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其用人单位已破产、关停等,且未对职业病患者的待遇作出安排;二是实行工伤保险制度后,在非正规用人单位工作而患职业病的劳动者。 

  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修改情况的汇报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表示,该问题情况复杂,法律委员会经同财政部、民政部研究,在草案中增加规定,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编辑 卫香香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