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弘毅网!本网站现已开通校园用户注册,校园用户仅限合作校园IP段内注册!已注册的校园用户账号可于校外免费访问本资源库!

文章列表

商务法律

当前位置:主页 > 创新创业 > 小微企业 > 商务法律 > 正文

非诉讼事务委托代理协议

时间:2015-10-04 00:52 作者: 来源: 人气:

  大学生创业网讯 (以下简称甲方)因      事由,委托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的理人。

  第二条 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

  第三条 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 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围内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 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律师代理费    元,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为:   。

  第六条 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发生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规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特别需要注意:一是律师参加具体哪一个非诉法律事务的代理必须明确;二是必须写明委托人委托律师参加非诉法律事务的代理权限。

编辑 卫香香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