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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隐私保护器”监测提示用语和界面用语及360网站上存在评价和表述,采取不属实的表述事实、捏造事实的方式,具有明显的不正当竞争的意图,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了商业诋毁。 2010 年10月14日,腾讯正式起诉360公司不正当竞争,要求360公司赔偿400万元人民币,并要求360公司连续3个月向腾讯道歉。 腾讯公司在诉状中称,去年9月27日,发现奇虎360向用户提供 “360隐私保护器”,通过监测腾讯QQ聊天软件的运行,利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和欺骗用户,诬蔑原告和原告的产品‘窥视’用户的隐私,给原告及原告的产品和服务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害。” 对此,360回应称,“除360外,微软Process Monitor、Comodo、AVG、QQ侦探等监测工具都发现了QQ异常,腾讯是否也要一并起诉?”“QQ窥私事发后,腾讯发假新闻说360涉黄,并用技术手段全面封杀360隐私保护器的下载地址,阻止网民下载,对此,360将提起反诉。” 此案于2010年11月3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正式受理。2010年12月14 日,此案正式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日法庭当庭并未宣判。 编辑 卫香香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