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弘毅网!本网站现已开通校园用户注册,校园用户仅限合作校园IP段内注册!已注册的校园用户账号可于校外免费访问本资源库!

文章列表

商务法律

当前位置:主页 > 创新创业 > 小微企业 > 商务法律 > 正文

贷款违约信用不良 专家支招4种房贷困局(3)

时间:2015-10-04 00:52 作者: 来源: 人气:

  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分析认为,这种情况下具体的违约情况要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通常来说假如银行贷款不是由于买方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买房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在这个情况下,建议买房人可以和卖房人协商解除合同,由卖房人返还买房人全部已付房款。银行按照相关规定,有权不发放贷款给银行认为不合格的贷款人,所以本案中,银行没有任何责任。假如房主认为买房人违约,那必须出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有约定按照约定办理即可。没有约定违约金,买房人有权拒付违约金。

  资料交了一遍又一遍,贷款不下来还说违约?

  [典型案例]

  去年12月,孟先生购买了一套商务小户型,交了13万元首付以及申请房贷的各种资料后,回家坐等银行放贷。这一等不要紧,5月31日开发商给孟先生寄来的“关于补交银行按揭资料的通知”。通知里指出,由于孟先生的收入证明过期、未按时提交首付收据及POS单复印件、居住证明、银行半年流水等原因,银行贷款迟迟未获批,要求孟先生于6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银行,并且支付1万余元的违约金。

  孟先生一头雾水,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日的7天内,他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了所有资料,如今怎么会出现资料不全的情况?为什么还要支付违约金?

  [专家看法]

  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认为,这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如果业主已经提交齐全资料,银行与开发商应该都有相关的验收记录,个人完成提交工作也应该有相关记录。只要找到这些记录,就可以证明业主完成了提交义务,那么开发商要求支付违约金就不成立了。第二,如果是因为银行贷款额度紧缩或者其他政策原因导致贷款下不来,就属于不可抗力所致,开发商应与业主共同协商解决。第三,面对现在的情况,孟先生应该首先向开发商提交正式的回复函,内容包括当时提交贷款资料的具体时间、地点、提交方式、提交联系人等,证明自己已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的义务。之后,孟先生再根据开发商的态度来进行下面的动作。

  “在事情发生之后,我致电当时负责我相关按揭事宜的黄先生,他也承认当时我的确已经提交了相关资料。”孟先生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联系开发商置业顾问黄先生,对方表示寄通知的目的是督促客户尽快将资料补过去,关于违约金部分只是一个督促的方式,并非真的追究客户责任,客户可以忽略这个部分,直接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交过去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不提交回复函直接将要求的资料提供过去,这会造成孟先生事实承认过错的后果,因而陷入被动的局面。”因此,还是应该先提交回复函。

编辑 卫香香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