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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三天休两天索加班很难

时间:2018-05-30 02:18 作者: 来源: 人气:

  鲁女士在一家酒店工作,通常是上三天班,歇两天,赶上节假日上班也不例外。她咨询,像她这种在节假日上班工作的,单位是否应给加班费及如何计算?

  法律人士指出, 鲁女士的工作性质属于综合工作制。在交通、铁路、邮电、航空、旅游等服务行业中,由于连续作业等工作特殊性,常采取这种轮班制度。这种工作制度,在周六、周日也会上班。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与员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采用调休转休的方法,确保员工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只要员工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小时数,就不算作加班。单位不用支付加班费用。但法定的节假日除外。如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不论是否倒休,也应算作节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工资的三倍标准来计算加班费。

  关于加班费计算的基数,原则上,以基本工资为计算加班工资的依据。但一些效益较好的公司、企业,也有适当提高计算标准的情况。以工资当月总收入计算加班费的,不违反法律规定。实践中经常参照公司章程和办公会决议等公司内部文件来确定。

  (张勤缘)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