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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分公司只负责销售。就假中奖案件,总公司(广州)一般都会在案发地的主流媒体发表声明。”李清丽解释道。然而,距小喻“中奖”一个月,截至记者发稿日,江西本地主流媒体仍未见箭牌公司的声明。 不告知,就要担责 “箭牌公司产品既然销售全国,其声明起码要在全国性媒体上发布。”江西省联创律师事务所王新民律师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明确表示。 王新民律师表示:“箭牌公司并没有履行告知消费者的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 天虹商场也难辞其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中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至于索赔,王律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对犯罪嫌疑人的索赔,如果其没有赔偿能力,就只能看追回了多少。除此,消费者还可以同时向箭牌公司、天虹商场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甘肃“绿箭假中奖卡”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至8年不等,但164600元赃款早已被其挥霍一空,尽力追回27200元赃款。甘肃省白银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警官郭建中坦承:“能追回的就移交法院判决发回给受害者,追不回来的,人家(犯罪分子)赔不上你还能咋地,就只能当花钱买教训了。” 南昌市工商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是我们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这要和公安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才能根本解决问题。” 记者 徐婷婷 ● 张华 | 南昌报道 编辑 卫香香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