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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业务员所做的一切都是欺骗客户的,因为我们公司就没有仓库,没有货可发,也没有营业手续。” 公司经营了将近四个月时间,骗了大概有五十多个客户,金额小的有一百块钱,大的有将近2万块钱,共计大概有二十万元。被骗来的钱现给员工发工资,公司租房子的房租,公司里买电脑、打印机等日常花销,给员工买手机、手机卡,还有我自己平时的花销(约5万元),基本上都花完了。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文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地二百二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法庭宣布休庭,组成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明知道有诈骗嫌疑大学生为啥还继续工作?在庭审中,记者了解到,当李文强让大学生业务员报假名字时,有些人也引起了怀疑,但为什么还是选择了要在那里继续工作呢? 负责审理本案的审判长郭付功说:“大学生不好找工作,面对这种每月轻轻松松至少能赚2000元的诱惑,他们会选择接受,是在情理当中的!我希望大学生在找工作的时候应当找那些正规的公司,并要看清公司的相关证件,再做出选择,不能轻易相信。同时我们国家也应该努力转变大学生就业难的现象。” 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陪审团团长康宗贵老先生说:“针对大学生,虽然他们的文化水平高,知识面广,但是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判断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同时,大学生就业很难,在找不到工作的情况下,他们就很容易接受这样的工作。” 编辑 卫香香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