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kar同时指出,虽然互联网领域模仿起来比较简单,但模仿不只在互联网领域存在,在其他领域早就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RC公司于1958年率先推出了Diet Rite可乐,但其风头却被后来的模仿者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盖过;业务一度出现下滑的爱尔兰瑞安航空公司 (Ryanair)模仿美国西南航空公司Southwest)的经营模式之后,通过进一步完善美国西南航空的业务模式取得了成功;美国最大的网上租车公司Zipcar也先后被Hertz和Enterprise两家租车公司模仿。 研究显示,如果模仿得好,模仿者往往要比创新者的表现更优秀。因为模仿者可以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并且他们所推出的产品已经接受过市场考验,Facebook吸取MySpace的经验教训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当然,凡事皆有度。过度的模仿会给社会带来不利影响。在采访最后,Shenkar同样也表示了自己的担忧:“如果创新者大部分产品的利润都被模仿者拿走,创新者的创新积极性将会受挫。”但总而言之,我们已经进入一个模仿时代,模仿是一种商业智慧,企业应该学会适度模仿。 编辑 马燕捧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