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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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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成立新公司的七大细节(2)

时间:2015-10-04 01:48 作者: 来源: 人气:

    24、计算机网络服务——公安局

    25、医疗器械销售——医药管理局

    26、职业介绍所——劳动局

    27、企业登记代理——工商局

    二、创办新企业怎样注册?

    我国现行法律,个人创业的法律途径主要有: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登记从事个体工商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合伙企业。

    ——注册底线

    1、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基本要求: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3、私营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4、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