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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是要嚴格遵守外在的官德規范或者准則,這些准則列規矩於前,盡可能完全地排除可能產生利益沖突的條件和情境。這些利益既包括財產性利益,如動產、不動產、有價証券、期權和股權等具有經濟價值的利益,也包括非財產性利益,如在政策制定、行政審批、人事任免、獎懲、執法裁量等方面會產生的有形或無形的利益,官德准則對領導干部超出自己職權而加入某種會產生這些利益獲得、輸送或傳遞的組織或關聯網絡的行為予以禁止。可以說,這些准則非常清晰和嚴格。一個領導干部應該嚴格遵守這些准則,堅決不去染指這些不當利益,這是最基本的職業道德要求。領導干部應該認識到這些准則的客觀制約性。它對領導干部來說,是一種硬約束,明示公與私的界限、德與失德的分野,所以它也可以被稱為倫理法規。在這些硬約束面前,領導干部必須心存戒懼,心知敬畏。 其次,要對官德的基本原則形成理性認識,使倫理原則在心靈品質中取得優先地位。黨政職權及其責任不是為私人利益而設,而是為黨、為人民服務而設。習近平總書記以十分平實而透徹的語言表達了這一點:“我剛當干部時就想明白了一個道理,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當干部就不要想發財,想發財就不要當干部。”當干部和發財如不同航向的兩條船,各自行進,如果想同時跨在兩條船上,必然會落水溺亡。對此,領導干部必須形成明確的理性認識,確切地認識到領導干部崗位的公共性,並以理性認識統領情感認同和意志趨赴,形成人格同一性,盡心盡力地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 最后,要注重職業道德的培育。不必諱言,在權力領域,我們面臨的利益沖突是頗為嚴峻的,需要拿出極大的道德勇氣。所以,領導干部職業道德的培育,就是以公共行政的職業道德原則來直接決定自己的意志,使之在我們心中形成極大的權威,從而能夠抵抗來自自己私欲的強大沖動,這樣一種意志力量是一種道德勇氣。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能夠對自己的內心品質進行自我肯定,並感到一種內在的幸福,從而能夠坦坦蕩蕩,正道直行。 總之,領導干部的職業道德的根本就是純真的理性原則,即一種為公的道德。明乎此,則領導干部就能做到不患祿之不伙,而患責之未盡﹔不患位之不崇,而患德之未修。培養了一種明察道德之知,願行道德之情,必踐道德之志,把貪腐、謀取私利之念看作是反趣味的,這才是領導干部獲得職業德性的明証。道德原則高懸於前,成為領導干部履職盡責的最根本遵循,就能一心一意地艱苦創業,銳意創新,擔當實干,為民謀利,作出無愧於這個偉大時代的光榮業績。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