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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模式:相当于平台充当领投人的角色,负责项目筛选、尽调和投后等工作,利益与投资人是绑定一起的,当然,这种做法也有一定的争议性,因为平台就不再是平台,而是为母公司提供方便的募资通道,众筹资金只是杠杆资金。 3、了解一个股权众筹平台的BD/投资经理是什么样的利益分配,是否负责投后退出。 有的平台是BD经理找项目,有的平台则是投资经理找项目,如果一个投资人计划要投资十个八个项目,务必了解各平台项目经理的资历,薪资和利益分配。 目前绝大多数平台是由BD或者投资经理找项目,BD经理并非专业投资机构出身,薪资并不高,平台给项目融资收取5%的融资中介费,其中1%归属BD经理,还有的平台投资经理都是拿高额的固定工资,但是每个月按照项目量考核。 如果平台不承担尽调和投后管理义务,这两种制度对BD或者投资经理而言,均无须用心分析项目的可行性,也无须尽调和跟进投后管理,只须结交一些个人或机构就好,项目风控、退出以及投资人的利益是次要的。所以这种制度下,投资人的利益是很难获得保障的 还有的平台尽管是以投资为导向开展股权众筹业务,但是投资经理拿的是固定薪资,或者采取的是项目融资完成后一次性奖励制度,投资经理择优项目的动力不足,也没有投后管理的责任和潜在收益。这种平台也不可能保障投资人利益。 所以一个对投资人负责的股权众筹平台,必须是以投资为导向,而不是以投行为导向,以投资为导向就要求团队专业化,参与尽调、募资和投后三个环节,每个环节都能与投资人的利益捆绑,为投资人寻找利益最大化的路径,同时满足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期许,只有这样,这个平台才有合乎投资人利益的正确运营逻辑。
编辑 王晴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