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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帮助考生提升申论答题水平,公考通(www.chinagwy.org)特别推荐申论热点解读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希望考生阅读本文,对申论热点的把握有一定的帮助。
【背景链接】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规划》强调,力争经过5到10年时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筑牢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规划》指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必须遵循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价值引领,坚持立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统筹推进。
【综合分析】
[权威论述]
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习近平
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习近平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习近平
法律是底线的道德,也是道德的保障。——习近平
法律要发挥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道德要得到遵守,必须提高全体人民道德素质。——习近平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习近平
[内涵]
所谓法治,指的是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突出法的地位、强化法的作用,真正使法律法规成为社会生活的规范和人们行为的准绳。
所谓德治,就是发挥思想道德的教化作用,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觉悟,用思想道德的引导来规范人们行为和调节社会关系。
[出台背景]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也是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国各族人民在价值观念上的“最大公约数”,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法律法规体现鲜明的价值导向,直接影响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和自觉践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律规范、贯穿法治实践,法律才能契合全体人民道德意愿、符合社会公序良俗,才能真正为人们所信仰、所遵守,实现良法善治。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立法机关高度重视在立法中体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同时也要看到,同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相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还存在不小差距:一些领域存在立法空白,一些立法相对滞后,等等。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十分必要而紧迫。
制定《规划》既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切实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的必然要求,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两者的关系]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而要树立信仰,就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德治的实现需要法治的规范、制约,需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法治本身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法治是建立、维护、实行社会主义道德的法律保障,社会主义德治是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来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提高整个民族的道德水平。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
[原因分析]
(责任编辑:晨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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