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不要啥都不说,就去处理问题。要知道企业的管理者的心理预期和HR自己知道的法律后果,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一致的。所以,对风险的认知,大家要达成高度一致才行。对企业来说,要有收益,无非两条路,要么是赚钱,要么是止损。 在说服企业决策者的时候,我们只能从止损的角度来阐明观点。说法律的话,这个弄到最后可能变成HR和企业老板之间的冲突,谈钱才能有共同语言。所以,建议广大HR以后再谈这些问题的时候,一定从经济代价的角度去谈,一定从止损的角度去谈,当然,你能谈出赚钱的角度,就更好不过了。 第二,对员工要打感情牌。 我们也知道,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的理由是不充分的,也就是说法律风险是极大的。如果企业还一味在法律上打转转,最后损失可能更大。我们都知道一句俗话“凡是用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所以,对员工来说,也就是两条路,要么是争气,要么是争财。 非要和企业打官司打到底的,不是说拿不到钱,而是代价极大,时间成本极大。而且一般来说,职业圈子就这么大,这里旷日持久地和企业在打官司,那边还要找工作的困难就大得多了。如果见好就收,在基本达成自己的经济要求的情况下,做出适当让步,可能更加有利。 这也是HR做工作的一个角度。其实,大多数这类案例中,企业完全不肯出钱的情况还是极少的。大多数情况下,企业都是愿意付出一定的代价来了结的。 (责任编辑:晨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