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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顺应创新创业主体大众化趋势,给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龙口市审时度势及时出台《关于加快培育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龙政发〔2015〕47号),把大力发展众创空间作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新抓手,从申请登记、专项奖励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努力开创要素聚集化、服务专业化、运营市场化和资源开放化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格局。 首先,支持众创空间申请企业登记,鼓励各类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众创空间。申请众创空间企业登记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众创空间”、“创客中心”等与众创空间相关的字样,其经营范围可核定为“企业管理服务”、“创业指导服务”、“企业孵化服务”等。其次,充分利用各类闲置楼宇和厂房等载体资源,大力发展多形式、特色化的创客空间,形成多点开花、竞相发展的创客空间群。第三,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根据引众创空间面积和稳定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创办单位3-20万元一次性奖励,作为房租、装修、宽带接入和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等补贴。(龙口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国延维 程广武)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