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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以下简称留创园),隶属于国家级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是2004年经原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的,省部共建的国家级留创园,于2010年3月正式揭牌并启动运行,是内蒙古自治区打造“草原硅谷”的核心区,是呼和浩特“一体两翼”人才建设工程和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是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二次创业”的重要引擎。 2010年12月,经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15年11月,经国家工信部认定为首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同时也是内蒙古青年创业人才示范基地和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内蒙古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内蒙古自治区人才改革试验园区、内蒙古自治区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众创空间试点单位。 六年来,留创园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级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立足于打造“四高”基地,即: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高科技企业孵化培育基地、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高附加值企业发展基地。目前,已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212名,其中院士2名,“千人计划”专家3名,博士118名,3个创业人才团队入选内蒙古自治区 “草原英才”团队,10名高层次人才入选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入驻企业168家,包括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建设的航天云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建设的3D打印材料研发基地、中国通服公司建设的通信全产业链项目、“俄蒙通”跨境电商物流项目、清科华芯建设的芯片国产化项目、创客星空孵化器项目等一批重点企业。其中科技孵化企业109家,占65%,现代服务业企业59家,占35%,进入产业化、市场化企业50家。已获得自主知识产权110项。 一、五大服务平台 1、政策扶持服务平台 2010年10月以来,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认真研究国家各部委、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关于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中国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鼓励留学人员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入驻中国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发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优惠政策18条》)和《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园新园入驻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优惠政策,2016年新修订的《优惠政策新18条》将进一步为创新创业提供政策保障。 2、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目前,入园企业北方农牧业研究院与内蒙古农科院合作建立了特色苜蓿研发中心;入园企业英诺威公司与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建立了专项研究新型陶瓷喷涂技术实验室,内蒙古内化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大学合作在环境监测方面已经建设了标准化中心实验基地,并通过了CMA质量体系认证,此外,留创园还引进了环评、能评、工程、法律、会计等中介服务平台。 3、投融资服务平台 2011年至2015年,留创园为企业争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两级创新创业扶持资金共计883万元。依据优惠政策,对在孵重点项目给予兑现及项目扶持资金共计611万元,两项总计1494万元。同时,大力推进了“助保金贷款”项目,目前助保金贷款业务已协议引资达4亿元。留创园还引入投融资公司、担保公司(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为小微企业服务。 4、创业导师服务平台 以创业导师行动为抓手,留创园目前已聘请包括清华大学蔡莲红教授、乌力吉教授、内蒙古大学郭晓川教授等13名创业导师为企业进行辅导工作。构建了“创业导师+辅导员+联络员”服务链,运用企业成长专题沙龙、实地考察企业、“一对一”辅导、各类培训等方式为企业在项目、团队、管理、市场、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提供高水平的专业辅导。 5、人才培训服务平台 (1)2011年7月13日,由内蒙古青年创业促进协会、留学人员创业园联手主办的海外归国留学人员创业培训班开办典礼暨创业政策说明会举行。此次会议旨在扶持青年、留学人员创业,提高创业相关知识、技能和经营管理经验等。 (2)2013年4月1日,留创园与内蒙古大学EDP 教育中心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加快留创园产学研的步伐,开展增值服务,促进企业间联络和沟通。6月15日,为期半年的留创园EDP创业精英班正式开班。7月14日,“留创园EDP创业精英俱乐部”正式成立。12月25日,创业精英班成功结业。此期培训班正是留创园借助内蒙古大学的优势资源,拓展园区服务,加快产学研的步伐,对各方面能力和素质的提升有较大帮助。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