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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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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千大学生发现被入职 涉事企业:实在是没办法(2)

时间:2018-10-06 02:58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我们要求很明确,主要是要找出怎么泄露的,然后才是赔偿的事……我们真的很担心信息被二次泄露。”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小明说,9月7日,他发现自己也“被入职”了*鑫。

南都记者了解到,小明和邓超洪都与自称*鑫负责人赵某的男子进行了电话沟通,该人在电话中表示,公司确实用了学生信息去抵扣用工成本,如果“冲账”成功,公司“年底就可以少缴税”。

该人还在电话中对学生说,“现在企业竞争太激烈了,利润太薄了,讲白了,就是那么回事,我们才会用这个办法,我们一旦有办法,我们谁会用这种事情”。不过,他始终没有向学生透露信息的具体来源。

南都记者检索天眼查发现,该人使用的电话号码,与*鑫企业信息中的联系电话一致。9月10日晚,南都记者尝试联系这位自称赵某的男子及*鑫目前的法定代表人汤某平,两人的电话始终没有接通。另一家涉事公司,苏州*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孙某军接了电话,但记者说明身份后,孙便挂断了电话。

邓超洪对南都记者表示,虽然*鑫利用了学生信息,但后续处理态度还可以,在他看来,关键还是找到信息泄露的源头。“就像偷车的人和买车的人一样,这家公司不买,还是有其他公司。我想找到的是那个卖信息的人。如果下次再卖,卖给其他贷款机构还是其他机构……”他说。

“这次是有企业为了少缴税,下次会不会有人拿我们的信息去办信用卡?”小明说,追溯泄露源头、防止信息二次泄露,让学校给出说法,是学生目前的普遍诉求。

专家:企业行为或为逃税

为何有多家企业在税务系统中虚报员工和工资记录?有专家表示,企业这样做,可能是为了逃税。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扣除,扣除数额越多,缴纳的税款越少。企业利用学生信息伪造工资记录,可以虚报企业的人力成本,从而减少纳税。

北京都高律师事务所税务律师高晓霞举例说,假如企业赚了100万元,在不考虑企业其他费用,只考虑经营成本的情况下,若每个员工的工资为1万元,10个员工就是10万元成本,扣减员工成本后的90万元就需要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税款。但若企业有20个员工,人力成本就是20万元,只就80万元的利润需要纳税。

目前,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根据学生反映的情况,利用他们的个人信息伪造的月工资普遍为3500元,还有一些是3800元。高晓霞分析,企业在税务系统中显示员工工资为3500元,既避免了为虚增的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又虚增了企业经营成本,减少了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南都记者发现,使用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学生的信息的企业多为保险公司。对此,高晓霞指出,保险公司是以人力资源为主的企业,主要依靠员工招揽客户买保险盈利,其行业特点决定了其经营成本主要为员工。当保险公司人力成本增加时,其缴纳的税款就会更少。保险公司虚构的员工人数越多,其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越少。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例举了多种偷税情形及处罚办法。据了解,如企业存在其中例举的偷税情形,行政机关可以依法进行处罚,达到量刑标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晓霞表示,如虚增人力成本与减少纳税的行为属实,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小刘和小明为化名)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