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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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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矮不能当老师 牙不齐不予转正 就业歧视到底多(2)

时间:2018-10-18 05:45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也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求职过程中,求职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如若遭遇就业歧视应拿起法律武器,起诉歧视行为;此外,应建立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方便求职者投诉举报;而更为重要的是,全社会以及用人单位都要扭转错误的招人用人观念,真正公平公正公开录取工作人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文/陈欣)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