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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新入职教师均要参加为期1年规范

时间:2018-10-18 05:49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厦门网讯(蕊蕊)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官网获悉,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新教师试用期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小学聘任的新入职学科专任教师均要参加规范化培训。试用期规范化培训时间为一年。

  据悉,根据《指导意见》,中小学聘任的新入职学科专任教师需要参加为期1年的试用期规范化培训,其中岗前培训一般不少于60学时,在职跟岗培训不少于90学时(每学期以15个教学周计算、每周3学时)。非师范类专业毕业新教师应适当增加培训学时,重点强化基本教育教学技能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了职业规划与师德素养、政策和法规教育、课程标准与教学常规、班级管理和德育工作、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可采取开设讲座、介绍经验、教案设计、说课试讲、组织参观、交流研讨等方式,通过集中培训的方式对新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其中通识培训和学科专业培训学时各占一半左右。

  在职跟岗培训以所聘学校导师带教为主,并定期开展集中培训研讨。鼓励各地依托当地优质中小学校建立新教师跟岗培训基地,定期组织新教师到培训基地校跟岗学习或将新教师集中安排在基地校跟岗培训一学年后再安排到各聘任学校任教。所聘学校或基地校应为每位新教师安排有经验的学科指导和班主任工作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指导下,采取备课、说课、上课、听课、评课、作业设计与批改、教学效果评估、班团(队)会组织、学生管理指导、参与教科研活动等方式方法进行培训。

  考核合格的由培训承办单位颁布合格证书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作为新教师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