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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初入职场小心“试用期陷阱”(图)

时间:2018-10-24 02:43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毕业生初入职场小心“试用期陷阱”(图)

    “桅子花开,so beautiful so white,这是个季节,我们将离开……”

    当歌曲响起,眼看着毕业季又要来到,下沙大学城又一批毕业生即将告别校园,进入职场。

    作为职场上的新人,毕业生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开发区人社局提醒,试用期陷阱不得不防,小心被滥用。提醒广大初入职场毕业生:入职一个月内须签劳动合同;员工入职30日内单位须缴社保。

    “某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条款、降低人力成本、损害劳动者权益。毕业生们要注意,试用期不是白用期,警惕单约试用期、随意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内拒交或欠交社保等试用期陷阱。”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你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86834518。

    结合曾发生在毕业生身上的典型案例,开发期劳动监察大队仔细剖析,供毕业生们以此为鉴。

    案例一签订空白劳动合同“被填空” 月薪缩水一半

    小莫应聘到一家软件公司上班,双方口头约定月薪6000多元。拿到劳动合同的时候,小莫发现合同上并没有写明岗位和工资,还是在这份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可几个月来,他每月工资只有3000多元。小莫找到人事部门屡次协调未果,最终公司让他马上走人。小莫要求公司支付当初承诺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此时公司拿出了与小莫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当初不同的是,这份合同“被填空”了,原来的劳动报酬处已写上3000多元。

    【点评】像小莫这样遭遇劳动合同“被填空”的人并不少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文本保留一些空白处,可根据单位的意愿随意更改,这都为劳动者日后维权埋下隐患。如果小莫想要证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弄虚作假,就得找到相应证据,但现实中很难取证。因此,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查看合同文本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加盖单位公章,起止日期是否明确等等,发现空白劳动合同,要勇敢地向用人单位提出自己的疑问,不要贸然签字。

    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有些单位“2个月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