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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岗位、给补贴、加资助!珠海拟出台新政助推

时间:2018-11-26 03:22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11月13日上午,珠海市召开了《珠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珠海市创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的听证会。

  记者了解到,此次政策修订内容涉及全市就业创业领域相关内容。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珠海拟通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行托底安置等措施,精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针对大学生毕业未就业的就业见习人员,政府提供的补贴标准由原按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提高到按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等。

  听证会现场,市政协委员、失业人员代表、创业人员代表、企业代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表、市就业创业咨询委员会委员代表和市民代表等27人参加听证。

送岗位、给补贴、加资助!珠海拟出台新政助推

  开发公益性岗位,精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

  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有关规定,珠海市拟出台《珠海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通过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行托底安置等措施,精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办法》拟将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等六类岗位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并明确公益性岗位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特定群体)和吸纳就业的用人单位,珠海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保个人缴费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同时,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开招聘制度。

  就业创业补贴项目增加,全市就业补贴新增8项

  与现有的就业创业办法相比,新修订的就业创业办法拟完善一系列内容。

  在就业补贴方面,珠海拟新增加就业见习奖励补贴、劳务输入就业补贴、举办专场招聘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社保个人缴费补贴、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试点)、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服务补助、高校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8项补贴;在创业补贴方面,珠海拟新增加一次性综合创业资助、举办大型创业主题活动补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配套资助等3个补贴项目。

  就业补贴标准提高,每场招聘会最高补助3000元

  新修订的就业创业办法提出,珠海针对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原来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不低于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政府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由原按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提高到按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

  在企业用工服务方面,针对有组织劳务输出到珠海市就业的,按珠海市有关规定给予最高每人800元的就业服务补助;对珠海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举办专场招聘会的,根据场地规模每场最高补助3000元。

  扶持初创小微企业,最高发放20万资助

  根据修订办法内容,对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港澳台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在珠海市创办的初创小微企业,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纳税等因素,发放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综合资助”。推行一次性综合创业资助,一方面简化创业补贴申请材料,另一方面加大对初创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同时,珠海支持建设高水平创业孵化基地。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扶持经费。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 黄鹤林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