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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增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能力(4)

时间:2018-11-27 01:19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要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出台对民营企业创新合适的、针对性强的支持措施,完善政策支持、要素投入、激励保障、服务监管等长效机制,全社会必须更好、更积极地认识、接纳民营企业家,甘苦与共、精神同在,更有力地保护、促进民营企业家创新高质量发展。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根本在于以法律为底线确立政商关系框架,“政商”关系要“清”而“亲”,为政者必须要弘扬、严守契约精神,依法办事、依法相处。创新发展的主体环境构建者是“政”,涉及保护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也涉及制度建设、方针政策、反腐力度、金融支持、地产供给、产权保护、财税减让、人事招引培育、招商与投资及对民营企业家的真正尊重惜护。扫除“清”而不“亲”的庸政怠政懈政之态,构建好“清”而“亲”的政商关系,就要做推动和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店小二”,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认真分析经济和企业发展的优势和短板,下好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先手棋”。

  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公正法治环境

  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及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使契约精神主导市场交易,同时要把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让他们充分体会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加大惩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等各类产权、背信损害企业利益以及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的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另外对创新发展促进改革进程最终宏观层面证明是突破制度机制束缚的先行先试之事,不得纠缠企业微观行为秋后算账以“原罪”论处。此外,要形成法律的预期性理解、宽容机制,必须对民营企业家敢为人先的一些创新行为给予足够的宽容理解,留出预期空间。

  营造全社会尊重民营企业家的文化氛围

  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当前形势下,既反对“国退民进”的私有化邪论,也反对“国进民退”的民营经济“离场论”,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尊重企业家创新创造的文化环境,激励民营企业家创新发展并通过优秀企业家精神影响社会各界继续努力拼搏,使创业创新创富成为全社会推崇的价值导向,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创业热情,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目前,从中央到省、市两年一次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评选和表彰,仅限于统战、工商联系统之内,并没有面向全社会进行表彰和肯定,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的贡献还没有上升到国家层面。应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定位落在实处,使民营企业家、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内在要素”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和尊重。为此,建议参照全国科技大会的规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定期召开全国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大会,旗帜鲜明、大张旗鼓地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肯定民营企业家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市场竞争的先锋作用和重大贡献,肯定他们是社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给予民营企业家群体以认同、肯定和荣誉,由此向全社会发出明确信号,切实提高民营企业家的社会地位,使之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更大贡献。

  【本文作者为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安徽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江苏省民营经济研究会秘书长;本文得到了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刘志彪院长,安徽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陈东博士的指点帮助,在此鸣谢】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