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弘毅网!本网站现已开通校园用户注册,校园用户仅限合作校园IP段内注册!已注册的校园用户账号可于校外免费访问本资源库!

文章列表

新手防骗

当前位置:主页 > 求职就业 > 初涉职场 > 新手防骗 > 正文

天之骄子不要任人宰割,大学生就业谨防被骗(2)

时间:2018-12-01 01:18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有的公司纯粹出于节约劳动力成本的打算而招取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后又将其辞退。有些企业在招聘时,并不明确告知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往往会很低,企业承诺转正后工资会大幅上涨。但是,试用期即将结束时,企业便以各种理由辞退求职者。如果长期耗在某个企业的试用期内,不仅会让求职者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对求职者的职业发展不利。

陷阱二:不签订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转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果不签订该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城市。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适用房、评审职称等。

毕业生应主动要求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可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 在招聘环节就应该多加注意,求职者在与用人单位洽谈时,要大胆地和用人单位商谈有关工资、保险等相关内容,洽谈成功后,一定要和他们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书面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对双方的权、贵、利等有所规定; 对一些远期承诺,也应写进合同中,合同可办理公证手续;签订正式合同时,要注意条款的设置, 切勿签订“霸王条款”

陷阱三:粉饰招聘岗位

粉饰招聘岗位即提供不实的招聘信息。招聘单位在招聘广告上把职位写成是“市场总监”“保险事业部经理”,结果到了岗位,应聘者却发现是去做“业务员”“保险代理员”等。有的单位也会以“到基层先锻炼锻炼”为幌子,欺骗求职者,是他们继续工作下去。粉饰招聘岗位使得求职者就职后往往大失所望,心理落差很大。但是有些求职者由于种种原因,选择了安于现状,继续工作下去,从而对自己的职业生涯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在“陷阱一”中,提到了有些公司为节约成本而在试用期设下陷阱骗取劳动力,面对这样的情况, 毕业生要注意,“试用期”不是“廉价期”,更不是“白用期”!在试用期内,同样可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依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要按照三个“不低于”来约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详见下图)

天之骄子不要任人宰割,大学生就业谨防被骗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