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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企业应加强公司治理 郭田勇认为,金融支持文化创意企业非常重要的一个方式就是直接投资,比如成立风险投资基金和文化产业发展基金,通过成立这样一些基金把钱投到这些企业中去。 “从这种直接投资角度来看,我们也考察过美国的情况,美国包括电影、影视类投资主要都是民间资本,也就是私人资本为主进行投资,投资的回报非常高。而在国内,政府还是要发挥牵头性和导向性作用,就是通过政府的导向性作用能够对社会资金起到抛砖引玉的效果。”郭田勇表示,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和推动力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通过政府发起、牵头成立一些基金,然后再把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包括海外资本汇集到基金里面来,形成一个庞大的资金流,向文化类企业投资。 郭田勇强调,“这种基金的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们有时候担心它出现一些内控薄弱、风险管理薄弱的情况。同时,对投资的企业也要做出更高的公司治理的规范和要求,这点也非常重要”。他举例说,一家银行的北京支行曾经给一部电视剧发放贷款,电视剧播出后收视率非常高,但没有想到的是贷款仍然没有还。对于原因,制片方表示他们拍古装戏,服装道具等花费非常多。而拍摄班子本身并不是一家运行很规范的企业,使得金融机构在成本上对它的内控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 “在发挥银行资本市场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作用的同时,政府也要发挥比较好的导向作用,所有的这些金融创新都应该是以一个规范的文化创意企业,以公司治理为条件。所以,文化创意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自己公司治理水平。”郭田勇表示。文化创意产业周刊集体供稿 编辑 程泓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