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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陷套路贷:借2300被逼还10万(2)

时间:2018-12-05 00:11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事实上,张欢的遭遇并非个案。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与一般的校园贷不同,“套路贷”不需要大学生用裸照等方式抵押,其无抵押、手续简单、快速放贷的诱饵更是吸引了更多大学生上钩。

放贷对象:

半数是在校大学生

张欢表示,她知晓有几名同学遭遇和她相似的“套路贷”,但因碍于面子,又或是没有意识到是诈骗行为,家里为了解决事情把钱还上了,因此都没有报警,“上个月,有个同学的家长还了20多万。”

小伙子张凯(化名)也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因为钱不够开销,他在微信上找人借款1000元,同样被“套路”,借款很快就翻到2万多元。随着借款逾期,张凯无法偿还,每天数十名个电话轰炸他和家人,后来家人帮他还了2万元,但还有几千元没有还清。但是,这些催款人并不罢休,将他的照片PS成色情照,发给他通讯录的所有好友。之后,他和家人不堪其扰,到西昌市公安局报案。

“从西昌市目前的报警情况来看,受害者多为女性,半数是在校大学生,几乎都是在微信上借款。”民警马永超介绍,从目前侦查的情况来看,女性将此类事件告诉家人及朋友的可能性更小,因此容易被“套路”;而在校大学生因为经济能力较弱,缺乏正确的消费观念,有的人还有攀比心理,还款能力差也容易被套路,因此他们都成了“套路贷”的重点对象。总的来说,借款的人经济实力都不强,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到期基本无法还清借款,最终陷入层层圈套。

为啥上当:

“只享受花钱,不考虑后果”

成都商报记者调查发现,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和不想让家人知道的特点,以民间借贷为幌子,充分利用了贷款大学生的虚荣心,以“行业规矩”“借一押一”“借一押二”等各种名目为由,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高借款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债务合同,非法获取“手续费”“管理费”等名目繁多的金钱利益,过程中采取“肆意认定违约”“贷款平账清账”等方式,达到非法索取巨额金钱的目的。

“很多年轻人有攀比心理,也比较爱慕虚荣,再加上消费观念比较超前,只顾着享受花钱带来的快感,没考虑到后果。等到还不上钱了,才后悔不已。”一受骗大学生说道,在物质诱惑和对钱的渴望面前迷失了自我,“当身边的同学们拿着最新的苹果手机,只有我一个还是前几年款的安卓手机,感觉怪怪的。”因此,想到了用这样的方式满足自己的需求。

张欢表示很后悔,家人准备帮她将正规网贷平台上的贷款还清,拒还“套路贷”欠下的钱,而她打算毕业后考一名教师,好好工作和生活。

当地警方:

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

目前,西昌市公安局已经在网上发布了“套路贷”专门警情通报,西昌市公安局还指派民警到各大中学校宣传,提醒广大学生及市民防骗。针对西昌发生的多起“套路贷”,西昌警方表示,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各种形式的“套路贷”进行严厉打击。

“‘套路贷’与高利贷不同,比高利贷危害更大,套路更深。”民警马永超介绍,“套路贷”属于一种诈骗行为,是非法侵占公民的财产,与高利贷等有本质的区别,是一种对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新型犯罪。“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西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杨彪表示:最关键的还是大学生要提升责任意识、信用意识和理性消费意识,自觉抵制各种非理性消费的诱惑,加强金融知识与法律知识的学习,避免因借贷问题遭人诈骗。若确实遭遇了“套路贷”,应该告知家长、老师等,并及时报警,保存好相关证据提供给公安机关,减少自身财产损失。如遇有上门索“债”者,请立即报警。

律师说法:

此类案件可能涉及刑事犯罪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