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纳米科技与产业发展促进中心人事部门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后,由部门、中心两级共同考核,通过面试、试讲、测评等环节综合评估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考官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由中心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及科研骨干组成。 4.政审 人事部门会同用人部门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 5、身体检查 拟聘人员向人事处提交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责任编辑:晨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