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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自愿不购买社保”条款无效 劳动合同中写上“我自愿不购买社保”就不用交社保?社会保险成本如何进一步降低?9月18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郑朝阳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时明确表示,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合同中让员工承诺放弃社保的条款是无效的。 另外,为落实“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门将尽快开发广东烧味制作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并开发地方菜烹饪技能标准。 入职一个月内要签劳动合同 近期,不少群众向节目组投诉,称企业没有按规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合同里包含不合理条款,他们向劳动局反映,维权之路并不顺利。 深圳送餐员唐先生在送餐公司工作了5个月,他说公司的合同条款里写明“我自愿不购买社保”,每个送餐员都要在这项霸王条款下签字,否则就关闭工作账号。 “社保不是由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约定买不买的,这是法律强制规定必须要买的,企业是有义务的,这也是劳动者的权利。”郑朝阳明确指出,在劳动合同中写“自愿不购买社保”的条款是无效的。他表示,企业出现不签劳动合同或不参加社保的行为可以向人社部门投诉,如果投诉不受理,则存在行政不作为的问题,劳动者可以到法院起诉人社部门不作为。 广东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欧阳可日指出,投诉中涉及的企业存在四个方面的违法行为:第一,劳动合同没有签订,按照劳动合同法,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就要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一些法定义务条款没有列入合同,比如购买社会保险;第三,相关费用的收取,比如说保证金、抵押金都是违法的;第四,员工去人社部门投诉,受到企业的打击报复,甚至出现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这也是违法的。“对于这四种情况,劳动者都可以向当地的人社部门举报投诉。我们有义务、有职责进行立案、进行处理。”欧阳可日说。 (责编:蒋帆(实习生)、王星)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