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桂平建议,可以综合参考目前主板市场保荐制度和新三板市场持续督导制度的有效经验,综合采用“保荐+有限持续督导”的做法。在实施保荐制度的基础上,从时间、股价稳定性、市值等维度对科创板上市企业建立一套维持督导要求,企业达到规定标准后,保荐机构即可退出持续督导,否则持续督导期相应延长。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落实中介机构责任,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背景下,机构身上的“担子”更重了都将成为客观事实。正如上述大型上市券商相关业务负责人所说,在看到科创板为券商投行业务的发展带来良好机遇的同时,也应当认识到,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执业操守,都将面临更高标准的挑战。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