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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能源产业重大政策汇总(3)

时间:2019-01-02 21:39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规范和指导各相关方履行溯源管理责任,工信部组织编制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显示,按照要求,应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日期:6月15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 务 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

  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商 务 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通知》(交办运﹝2017﹞191号),经城市申报、各省初选推荐和专家评审,并经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 务 部研究同意,确定天津、石家庄、邯郸、衡水、鄂尔多斯、苏州、厦门、青岛、许昌、安阳、襄阳、十堰、长沙、广州、深圳、成都、泸州、铜仁、兰州、银川、太原、大同等22个城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

  日期:6月19日

  工信部:《关于做好平行进口汽车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令 第44号)有关要求,为做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工作,各平行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应及时报送其所进口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乘用车相关数据。

  其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口并用于境内销售的、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千克的乘用车,包括能够燃用汽油、柴油或者气体燃料的传统能源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以及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燃料电池等新能源乘用车。

  日期:7月5日

  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文件指出,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 九 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本行动计划。

  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省份,要保持和巩固改善成果;尚未完成的,要确保全面实现“十三五”约束性目标;北京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应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时间:9月5日

   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依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有浙江省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省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省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9月6日

  工信部:《享受车船税见面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9月6日消息,按照《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相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开展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一批)组织申报、技术审查工作,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