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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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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有补贴(2)

时间:2019-01-12 21:00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同时,加快推进中山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合作平台建设,鼓励各镇区整合建立一批面向粤港澳青年和返乡创业人员的创业孵化基地,经镇区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按每个10万元标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补助。

此外,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稳定就业(服务)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3000元给予到基层就业补贴。将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每人1500元提高到2000元。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1/2给予补贴。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职业培训补贴范围,由毕业学年学生扩大至在校期间学生,毕业前每人可申请一次。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创业创新,落实场租、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提供创业融资、参展参赛等服务支持。全市每年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服务活动25场、就业创业政策进校园活动5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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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

《就业十条》指出,大力实施“粤菜师傅”工程,每年培养300人次,带动1800人以上就业创业。将一次性创业资助标准提高到1万元,范围扩大到返乡创业人员。将在本市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经营主体),纳入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范围。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企业以及高效规模种养项目。从事农副产品种植、农作物品种繁育、畜禽饲养、农产品初加工、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生态观光农业等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到乡村设立就业驿站,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创造更多就近就地就业岗位,招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新政还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困难职工就业,企业与困难职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月800元给予一般性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困难职工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也可获得每人4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另外,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建档立卡贫困户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对象等就业特别困难群体的,还可获最长3年(就业时距退休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个人社保缴费补贴。

中山“就业十条”

●适度降低社会保险等成本

●进一步降低企业招工费用

●加大重点用工企业服务力度

●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进一步激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进一步加大劳动力技术技能培训力度

●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

●加大困难人员托底帮扶力度

●促进劳动者返乡就业创业

采写:南都记者 侯玉晓 通讯员 李思宇 摄影:南都记者 吴进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