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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13〕141号)和《关于下达2018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通知》(新人社函〔2018〕393号)规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2名。 一、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学历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7日至2001年1月7日期间出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专业,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8.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考,招聘岗位条件中未注明户籍要求的,户籍不限。 2.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18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2018年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3.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被解聘未满三年或辞职(解除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5)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6)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单位不同意其辞职或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7)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赴援疆省市培养学员”等招聘考试或“定向免费师范生”、“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8)自治区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 (9)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10)按照回避规定,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岗位 ,也不得报考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的组织 、人事、纪检 、监察、审计和财务等岗位。 4.涉及时间时限的,均截止至:2019年1月7日(含当日)。 二、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10:00—1月12日18:00。 (三)缴费时间:2019年1月8日10:00—1月13日18:00。 三、招考信息发布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其中: (一)报名、缴费、成绩查询通过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tc.xjrs.gov.cn)进行。 (二)公告、公示、政策解答通过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tc.xjrs.gov.cn)进行。 四、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时值冬季,请报考人员务必注意天气变化,充分考虑天气、道路交通、考点所处地理位置等多种因素,确保按时参加招聘。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8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原标题:2018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8年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和农牧技术推广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