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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2.乡村医生工资待遇结合昌邑市下营镇政府外聘人员工资待遇、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并根据乡医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人口和各个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基本公共卫生劳务;享受基本药物补助政策。 3.厂医工资待遇由所在企业承担,结合所在企业发放标准发放,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1.整个招考工作在昌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监督下,由下营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报考期间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昌邑市下营镇政府网站和昌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查询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昌邑市下营镇政府。 咨询电话:0536-5596025 15726057210 原标题:2019年昌邑市下营镇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厂医简章 点击下载>>> 2019年昌邑市下营镇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厂医需求计划.docx 2019年昌邑市下营镇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厂医报名表.docx 昌邑市下营镇政府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