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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基金的跟投主要是跟随区(园区)科创基金、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平台以及国有研发机构、社会投资机构、具有银行背景的金融投资机构等同步投资本市域内实体企业。 奖励政策: 直接投资项目投资及退出应按规定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值作为投资和退出的价格依据。取得投资收益部分50%可用于奖励该项目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30%用于奖励与新型研发机构有股权合作或出资的高校院所。 项目跟投按照领投机构的投资价格和协议约定退出方式进行投资。投资金额不超过领投方的投资金额。在退出时,可优先转让给被投资企业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以及上述领投机构。其中,参股注册地在南京的天使投资形成的股权5年内可原值向创业团队转让。科创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部分50%用于奖励被投资企业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20%用于奖励以上领投机构。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