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职业大学始建于1978年,是天津市办学规模最大的一所综合性高职院校。学校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师资队伍实力雄厚,拥有国家级优秀专业教学团队2个、天津市优秀专业教学团队1个,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国家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级技能大师1人,国家级烹饪大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技术能手8人,教育部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1个,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影响力提名人物1人,全国黄炎培杰出教师4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1名教师两破世界吉尼斯记录。 建校以来,在历届领导班子正确领导下,学校立足天津、面向全国,积极投身现代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主动服务京津冀经济发展,为办好国内领先、人民满意的高等职业教育努力奋斗。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职业大学门户网站()下方快捷链接——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市职业大学2019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硕士及以下)(附表1)。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8. 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四、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岗位性质为管理岗的将采用邮件和招聘系统同时报名的方式,其他性质的岗位将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具体报名起止时间及相关说明将在天津市职业大学门户网站()下方快捷链接——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1)应聘者登陆天津市职业大学门户网站()下方快捷链接——公开招聘专栏,了解相应岗位信息,下载并填写《天津市职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个人资料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tjtc_renshichu@vip.126.com)形式传送我校,邮件主题统一为:“部门+招聘岗位+姓名+手机联系方式”。 (2)个人资料包括: ①(本科、硕士、博士期间)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职称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②论文代表作、科研项目结题及获奖证书; ③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下旬开始接受报名。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报名起止时间及相关说明将在天津市职业大学门户网站()下方快捷链接——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二)资格审核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情况及岗位需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校网站()下方快捷链接——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通过资格审核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