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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时间:2019-01-29 01:55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你即将毕业了么?你的薪资水平是多少呢?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你是否正遇到这样的困惑?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案情:张某到一家中外合资电子企业上班,进厂时未提出与厂方订立劳动合同,但与厂方口头约定,用工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后视情况再定工作岗位。第一个月领到工资1200元。其他员工们告诉张某,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张某找到厂长询问,厂长解释说试用期属于不熟练劳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张某最后不得不申请劳动仲裁。请结合本案例分析,张某的仲裁请求会得到支持吗?

  解析:张某的仲裁请求会得到支持。单位的作法是错误的,用人单位支付试用期的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部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条款,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根据这一规定,单位可以自行确定见习期、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但是仍应以不违反劳动法为前提。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也同样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依法应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工资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知识点:试用期是劳动者开始履行新的劳动合同、从事新职业的适应期。在劳动合同订立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技术熟练程度等情况不甚了解,同时劳动者对其所从事的岗位的了解也需一段时间,因此,将劳动者从事新工种时刚开始的一段时间规定为试用期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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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