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弘毅网!本网站现已开通校园用户注册,校园用户仅限合作校园IP段内注册!已注册的校园用户账号可于校外免费访问本资源库!

文章列表

创业服务

当前位置:主页 > 创新创业 > 创业孵化 > 创业服务 > 正文

组建优秀创业团队(2)

时间:2019-02-03 23:16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合伙人应该都是有梦想的人,为了做出一番事业而走到一起,而不是为了简单的现实利益。电子资讯系统公司(EDS)、佩罗系统公司(Perot Systems)的创始人罗斯·佩罗曾经说过:“我在找人,找那些喜欢赢得胜利的人。如果我没找到,我就找那些憎恨失败的人。”所有的团队成员都必须是对企业的创业项目有热情的人。因为任何人才,不管其专业水平多么高,如果对所开创事业的信心不足,都将无法适应创业的需求。

团队精神在企业管理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微软在用人的时候非常注重团队精神,理由是即使你才华横溢,有超群的技术,可是如果你不懂得与人合作,就难以达成最好的业绩。只有把企业内部有着不同文化背景和知识结构的各种人才有效联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实现高效配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虽然现代企业很看重团队合作,但许多创业者依然还有以个人为主、个人为尊的思想意识:我的生意、我的事业我作主,容不得他人染指。试想,当你拥有六个苹果的时候,即使你把六个苹果全都吃掉,你也只吃到了一种味道,那就是苹果的味道。如果你把六个苹果中的五个拿出来给别人吃,尽管表面上你失去了五个苹果,但实际上你却得到了其他五个人的友情和好感。以后你还能得到更多,当别人有了别的水果的时候,也一定会和你分享,你会从这个人手里得到一个橘子,那个人手里得到一个梨,最后你可能就得到了六种不同的水果,六种不同的味道,六种不同的颜色,六个人的友谊。人一定要学会用你拥有的东西去换取对你来说更加重要和丰富的东西。

四、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绝大多数创业团队的核心成员都很少,一般是三、四个,多也不过十来人,如此少的团队成员似乎很容易驾驭。而实际上,这个创业团队成员虽少,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观点,更有一股藏于内心的不服管的信念。因此,对创业团队中的每个成员都不能抱以轻视的态度。

优秀创业团队的所有成员都应该相互非常熟悉,知根知底。《孙子兵法》中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在创业团队中,团队成员都非常清醒地认识到自身的优劣势,同时对其他成员的长处和短处也一清二楚,这样可以很好地避免团队成员之间因为相互不熟悉而造成的各种矛盾、纠纷,迅速提高团队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现在,国内许多大学生选择创业,他们选择的合作伙伴也多是同学、朋友、校友,但是还是很快就失败了。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选择的合作伙伴虽然都是“熟人”,但是这些“熟人”彼此之间缺乏交流、沟通,说到底,团队成员是相互陌生的。甚至在许多校园BBS上,某个同学有一项新发明或是好创意,立即广发“英雄贴”组建团队,虽然都是同龄人,但是毕竟没有共同经历过“血与火”的考验,这样的团队成员之间是缺乏凝聚力的。所以,优秀的创业团队首先要确保所有核心成员都是相互非常熟悉的人。

五、完善股权,利益共享

在个人创业的初始阶段,一定要具有群做群分的意识,这就是说,创业主导者寻找一些志同道合者共同起步发展,要做到清晰且无争议的利益分配。

对于创业者来说,从企业创立开始就需要制定相对完善的股东协议,明确各个创业者之间和原始投资人之间的关系。现在创业,已经不是原生态的打白条年代,而是股份+期权的契约年代。国内兄弟创业也好,伙伴创业也好,能够做大、做好的企业不多,这是因为对于创业契约文化的不了解。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凡涉及到权利义务与利益分配问题,还是要一切先说清楚讲明白,不能感情用事,也不能回避不谈。设计团队成员的股权分配是创业规划时的一项重要工作。创业契约是创业者在找到创业伙伴时必然要思考、讨论、制定、执行的公司的第一份契约。合伙要想成功、愉快,必须在合伙之前签好创业契约。如家的股权中,孙坚大约占股1.26%、季琦占股逾8%、沈南鹏占股逾9%、梁建章占股逾7%。正是相加后的这份总和才能保持住对于创业企业的掌控。其中无论是谁把股票卖给别人,这个团队都有可能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Google,Yahoo,如家,南极人,当当网都是这方面成功的案例。

典型的创业契约应该说明生意的具体目的、说明每个合伙人的有形资产、财产、设备、专利等和无形的服务、特有技术、关系网等投入,把最基本的责权利说个明白透彻,尤其股权、利益分配更要说清楚,包括增资、扩股、融资等等。这样的协议允许合伙人占有的公司股份各不相同,但一定要说明各个合伙人在公司管理中的地位和职务,是否允许合伙人从事公司以外的其他业务等。有一点最重要,那就是合伙双方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合伙关系,对此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明。即订出“退出机制”来,一开始就“先小人后君子”,免得日后谁也说不明白。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