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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须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我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参加考试。 2、请提前40分钟抵达指定地点候考。笔试直接进入相应考场候考。外语口试须先到候考室报到,听从调度人员指挥赴相应考场考试。 3、笔试开始30分钟后、口试开始后仍未报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4、请考生自备文具。试卷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答题。报考建筑学职位的考生须携带绘图笔、橡皮、三角板、比例尺和上色工具。 5、请诚信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共同营造安全、规范、有序的考试环境。 6、作弊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从严处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四、面试 时 间 科 目 参加考生1月24日 (周四) 上午 08:30-12:00 面 试 全体考生 (分批次进行) 下午 01:30-06:00 1月25日 (周五) 上午 08:30-12:00 下午 01:30-06:00 1月28日 (周一) 上午 08:30-12:00 下午 01:30-06:00 1月29日 (周二) 上午 08:30-12:00 下午 01:30-06:00 (二)面试批次安排自18日起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看。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我部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参加面试。 2、请相应批次的考生提前40分钟到候考室签到和抽签,并听从调度人员指挥赴相应考场考试。面试开始前10分钟仍未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其他 1、在面试阶段,我部将对京外院校考生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和住宿补贴,京外贫困生如能出具相关贫困证明,补贴数额适当增加。 2、凡报考职位对外语水平有要求的,考生面试时须出具相应的外语水平证书,并提交复印件。此外,面试时考生还须按照身份类别提交有关材料(详见我部考录网页和考试报名系统中“关于提交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所需材料的通知”)。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