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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考核监督。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注重在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察等工作中,了解公务员职业道德表现情况。建立公务员职业道德社会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服务对象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和问责制度。 ——完善奖惩机制。将职业道德考核情况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对恪守职业道德、履职尽责、表现优秀的公务员给予适当奖励,对存在违反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有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况的公务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负责人表示,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将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公务员队伍实际,研究制定长期、中期和近期目标,分阶段、有步骤地扎实推进。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