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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生育二孩的家庭,给予个人所得税减免或生活补贴。目前国家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主要通过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的方式给予有孩家庭税收优惠,3岁以上有孩家庭,每孩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减税效果不明显。建议对收入高于个税起征点的二孩家庭,直接每孩每月减免个税缴纳额1000元(个税缴纳额不足1000的,按实际缴纳情况予以免除),尽量减轻二孩家庭的经济负担。 2.着力解决教育资源紧缺问题,逐步推动学前教育义务化。当前,我国学前教育资源较为紧缺,个别地区存在孩子“入园贵、入园难”的问题。我建议政府以普惠性和公益性为原则,在大力做好公办幼儿园建设基础上,通过国家财政补贴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提高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范畴,有步骤的推动各地方普及学前一年/两年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义务教育。 3.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推动鼓励生育政策有效落地。目前,个别地方卫计生机构依然严格执行生育三孩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相关政策,致使出现生育二孩受奖励,生育三孩被罚款的情况,容易使公众对国家人口政策的宏观导向产生误解。在生育率持续走低的情况下,建议由国家卫健委等机构牵头,与地方相关部门协商,逐步在各地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等规定,做到全面评估、因地施策,从根本上避免地方执法与国家政策导向相抵触,释放政策善意,进一步鼓励生育。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