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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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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

时间:2019-03-12 09:02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满足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坚持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总方针,坚持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坚持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制度保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工作的总要求和关于“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要注重打造农产品品牌,推动由大粮仓变成绿色粮仓、绿色菜园、绿色厨房”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我省“三个五”发展战略,对标率先目标,聚力全面振兴,充分发挥吉林地沃、林密、草茂、物丰等资源环境优势,“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和“长吉图”经济板块沿边近海的区位优势,中东西“三大板块”和“一主六双”区域协调发展优势,全面推进吉林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为强化顶层设计,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在吉林有力有序有效实施,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中发〔2018〕18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吉发〔2018〕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