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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规矩”,就要用党的“规矩”管好企业。党组织的有效监管,是对国企经营管理者的大爱,也是国企领导干部“安全感”的保证。没有“安全感”,就没有“幸福感”。国企领导干部的“安全感”来源于严守党纪国法,无论何时何地,面对何人何事,把自己的行为严格约束在党纪党规、国家法律、国企的规章制度的框架内,便永远不用担心身处会场突然被“请走”,不用惧怕“进去”的“朋友”会咬出自己,不用恐慌被“网上曝光”而身败名裂,这份踏实和笃定,是“安全感”“幸福感”的基石。企业的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严守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讲政治、严纪律、守规矩。要把企业的党员干部纳入组织的有效监管之内,决不能放任自流。国企每个党员干部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都要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不能独来独往,天马行空,脱离于党组织的监督管理之外。坚决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严守“规矩”没有例外,造就懂“规矩”、敬畏“规矩”、遵守“规矩”、按“规矩”办事的新常态,这是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关键,也是国企从业人员清正廉洁的根本。 “有担当”是国企领导干部的成业之源 担当就是责任。勇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鲜明政治品格,是国企领导干部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忠于职守,勇于担责是国企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性的根本体现。勇于担当的核心要义就是敢挑重担,认真负责、坚持原则,面对困难敢于迎难克艰,面对腐败敢于坚决斗争。 “有担当”首要的是政治担当。当前,这种政治担当的核心任务就是要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力推进国企的反腐败工作。国企高管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手中握有重要资源,本应尽心尽力、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一心思谋企业发展,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以实际业绩和成就报答党和人民对自己的信任和期望。然而,有少数人却丧失了信仰,严重走偏了方向,非但没有心怀对组织信任的感恩,反而把国有企业当作自己可以为所欲为的“一亩三分地”,把企业当成了“家业”,置国家和人民利益于不顾,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国企领导干部一定要有政治担当。要清醒认识国企反腐败斗争形势,敢于较真碰硬“动真格”,对腐败问题决不能遮遮掩掩,怕得罪人,做“老好人”,明哲保身。要坚决按照党的“规矩”的要求,对问题不溜肩膀、不耍滑头,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坚决同不守“规矩”,滥用职权,为所欲为,致使企业发展严重受挫、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腐败行为作斗争,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 “有担当”就要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国企领导人必须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岗位上的三件事:知道自己在企业该做什么;知道自己在企业不该做什么;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能把企业做得更好。然而,有少数国企领导干部为私利所困,跳不出狭隘的私利小圈子。有的简单同民企比收入,总感到自己的付出与收入不成比例,接近退休时,就想抓住时机捞一把,多给子孙留一点,结果断了自己的后路,不但没为后代争到利,还为子孙们抹了黑。正如林则徐所言:“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国企领导干部作为时代精英,应展现更高尚的人生情怀,全心全意把企业做优做强,为党和国家人民谋福利,从而赢得荣誉和尊严,这才是国企领导干部应追求的人生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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