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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十堰各大高校陆续开学,大学生也陆续到校。与此同时,另外一群人也活跃起来,他们就是盯上学生钱包和财物的骗子和小偷。记者从人民路派出所了解到,每年开学季都是大学新生被骗、被盗高发期,为此,该所驻高校治安警务室民警陶继东梳理了一些真实案例,并总结了细致的防范提醒,为大学新生防骗、防盗支招。 寝室操场食堂等地方 要警惕“第三只手” 去年9月5日中午,人民路派出所接到大学生小刘报警,称其放在寝室的iPhone6 Plus手机被盗。小刘说,他的手机是刚买的,花了6000多元。上午,他把手机放在寝室充电,等上完课回来发现手机不见了。“我走时寝室还有人,就没关门,回来时门还开着。” 同样被盗手机的还有刘同学。去年9月22日,他去上了趟厕所,回到寝室就发现放在桌上的白色三星S6手机被偷了。 除了寝室,食堂、操场也是盗窃发生率较高的地方。 前几天,大一新生小杨和同学到学校餐厅吃饭,因排队的人较多,她随手把手机放进上衣口袋。“当时人挤人,有人靠过来也没注意。”等买完饭,小杨一摸口袋发现手机不见了。 市内一高校大一新生张同学到学校东门操场跑步,顺手把书包放在操场边上,约30分钟后跑完步回来,发现书包内一部手机被盗。 去年9月中旬,喜欢打篮球的李同学将一部新买的iPhone6手机放在篮球架下,等打完球去拿手机时发现不见了。 警官提醒: 1、大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保管好银行卡(存折)、密码和身份证,三者建议分开存放,不要将密码泄露给他人,不要用出生日期作密码。学费要及时缴纳,以免丢失、被盗。 2、笔记本电脑、手机、iPad、相机等,不要随便放在床上、桌上,箱子、抽屉要及时上锁。 3、关好门窗,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以防小偷趁无人之机入室盗窃或从窗口“钓”走物品。 4、在食堂、图书馆、教室、运动场等公共场所,务必将书包和贵重物品保管好,做到物不离身。 5、如发现冒充同学、老师的可疑人员,或推销商品的外来人员,要及时跟老师沟通。 “公检法”来电要辨清 涉及汇款转账不要信 除了被盗,一些骗子抓住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的特点,实施诈骗。再来看看几个大学生被骗的案例。 兼职刷单 去年12月,市内一大学学生小李上网时,看见一则网上兼职刷单广告,添加对方QQ号后,收到一条网址链接,在对方指示下连刷十多单,花光了账户里的4000多元钱,等他联系对方要求返还本金和佣金时,发现自己已被拉黑。 警官提醒:上网浏览信息、网购时,遇到“足不出户兼职赚钱”的信息要多留心。一是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特别是不要轻易告知他人自己的银行卡、网银和支付宝密码等信息;二是遇到不熟悉的网址、转账电话和短信,不要操作,以免误入骗子设置的“钓鱼陷阱”;三是如果发现自己或身边有人被骗,应及时报警。 “网店客服”联系退款 今年6月4日,市内一高校的李同学接到自称是“网店客服”的电话,对方称李同学之前购买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要给其退款,李同学随后和对方互加QQ联系,点击了对方发来的一个网址链接,并通过支付宝向对方转账1200元,后发现被骗。 警官提醒:网购时,不要随意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不要输入用户名、密码;自己收到的验证码,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接到所谓“订单异常”电话立即挂掉,直接与卖家联系,或致电网购平台的官方客服电话咨询。 “警官”来电称涉嫌洗钱 去年,市内一高校大学生小张接到一“快递员”的电话,说他有一个快递被拦下了。小张说自己没有寄快递,对方称可能是他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随后,电话被转接到“上海警方”。“警官”说小张涉及一起洗黑钱案件,还给他发了一张“通缉令”,并要求他提供银行账号和密码配合调查。最终,小张被骗走1万元生活费。 警官提醒:此类案件是典型的冒充公检法类诈骗,诈骗分子会以涉及刑事案件即将被抓捕为由,威胁诱骗事主相信自己的权威身份,从而让事主听从他们的指挥。大学生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接到自称公检法、以任何理由要求你转账、汇款、索要账号密码的电话,不要慌乱,不要理睬,直接挂断电话报警。 树立正确消费观 警惕“校园贷”陷阱 去年12月,市内一高校的刘同学在网上联系一个自称小额贷款的人,办理了8060元贷款合同。对方通过支付宝打款4400元,剩下3660元,对方出具了刘同学购买iPhone7手机的合同和照片,但到现在刘同学也没收到iPhone7手机,而刘同学目前需要还各种手续费、逾期费用等共计11700元左右。 除了自己借钱,还有学生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帮他人贷款或为他人担保,从而落入网贷高利息陷阱。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