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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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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大学生纳入青年创业计划 提供创业培训服务及政策扶持(2)

时间:2019-03-26 03:46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有效发挥大学科技园等传统创新创业孵化器的作用,充分整合现有平台和闲置空间,建立和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充分利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化改革试验区、各类国家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等有利政策,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为高等院校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创造条件。

到2020年大学科技园

总数达到20个左右

积极推进我省大学科技园建设和发展,到2020年大学科技园总数达到20个左右。大学科技园孵化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型企业300家以上,并积极培育上市企业。

高等院校要开展办学资源和办学空间统计调查,提高资源和空间利用率,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闲置空间,至少建设1个一定规模的众创空间或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建设和评估,省级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达到50个左右。

鼓励各级政府集约使用有关资源和空间,优先用于科技园、孵化器建设,重点在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先行先试发展众创空间,并为高等院校师生创新创业开辟专属空间。高等院校应指定专门机构、人员沟通协调相关事宜,为师生有效利用国家自主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等社会孵化资源创造有利条件。

建立省校两级

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平台

鼓励和支持面向高等院校师生创立的中小微企业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帮助初创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法律、知识产权、财务、投融资、检验检测认证、技术转移等方面的服务,以及提供工商注册、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信息,为高等院校师生创新创业搭建便利服务平台,提高初创企业市场竞争力。

实施方案还提出,建立省校两级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好省创新创业智慧化信息服务平台,形成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平台等多层次智慧化信息网络;各高等院校应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并与省级信息网实现链接和共享。通过省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信息资源整合,及时发布创新创业政策和市场发展趋势分析报告、产品需求信息等,完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

建立“互联网+”

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和用好创新创业技术服务平台。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计算中心等为依托,面向师生初创企业开放和开展服务工作,打造科技服务平台。以工科为主的高等院校全部建立校级技术转移中心,经过培育,省级以上技术转移中心将达到20家以上。

此外,建立“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鼓励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免费高带宽互联网接入服务,对用于创业服务的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等费用予以优惠和减免。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 朱柏玲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