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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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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完善小额贷款政策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时间:2019-04-05 02:05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记者 杜宇)小额担保贷款是政府鼓励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重要扶持政策。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全国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3亿元。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稳健增长,推动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不断提高。但是,在政策实施中,也存在着反担保门槛较高、商业银行积极性不足等问题。

    《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从上浮贷款利率、提高贷款额度和扩大借款人员范围、拓宽贴息资金使用渠道、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信用社区建设等方面对小额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上浮贷款利率 提高贷款额度和扩大借款人员范围

    为进一步调动经办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通知》规定,2008年1月1日起,经办金融机构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部负责。

    为适应劳动者创业的资金需求,《通知》规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和扩大借款人员范围。对于合伙创业,或自主创业并吸纳一定下岗失业人员的,可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拓宽贴息资金使用渠道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2年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划拨专门资金,补贴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所需的利息支出,为降低劳动者创业成本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变化,《通知》强调,中央财政要进一步拓宽贴息资金使用渠道,从贴息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完善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和贷款奖励机制。

    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对促进就业再就业具有重要的拉动作用。这位负责人说,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原劳动保障部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不超过100万元的贴息贷款支持,贴息比例为贷款基准利率的50%。但是,小企业普遍反映,难以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

    为此,《通知》进一步提出,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贴息支持力度,鼓励利用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责任编辑:晨鸿)